学会维权

 高二(4)班 左欢     |      2017-03-20    |      浏览: 次     |      来源:团 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刚刚过去的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十几年来,“315”已经变成消费者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的这个时候,她都会一再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在生活中,我们买一件衣服,这是消费,去饭店吃饭,接受餐饮服务,也是消费。消费,就是指人们把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今天这个时代,几乎人人都是消费者,同样,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在校园学习生活中,我们同样时时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那当我们中学生的权利遭到侵害时,我们该怎么办呢?

首先,青少年要多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增强维权常识。提高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防范能力,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通过正确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在校生活中,如果你发现自己遭到了排挤,受到了孤立,或者经常遭到别人的奚落和嘲弄,甚至是暴力威胁。你应该明白,这是一种校园欺凌。此时,千万不要忍气吞声,但也切忌"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我们应该通过班委、团支部、班主任、学校职能部门等途径及时反映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再例如,在食堂就餐,超市购物时,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做好有关证据保存,并及时通过学生会,共青团组织,学校食堂工作小组等途径进行维权。

同学们,可能大家觉得作为学生维护权利离自己太远,其实他就在我们的身边。当我们旅途劳累后,喝到假冒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走掉还是走上去找商家理论?当看到父母在生活中遭到“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已经受到侵害?当三无产品还在货架上销售,当残留农药的果蔬还在市场上犯满,我们该站出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的权利!

让我们一起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做一个学会维权,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中学生!

谢谢大家!